据媒体报道,4月24日,河南省消协向媒体通报,称“燕窝事件”诉快手、辛有志等六名被告侵害消费者权益案,将于5月9日开庭。此案诉请六名被告共同退赔近八千万、永封辛有志直播账号等。
看到这条消息,我还是挺诧异的。因为我从燕窝事件发生起就一直进行跟踪关注,并多次写文、评论,相信还是有一点发言权。
根据我从媒体公开报道中了解的情况:
第一,根据天眼查数据,本案的直接肇事方、广州融昱公司已经于2021年1月11日被吊销。(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跑路,联系不到)实际上已经失去了法律执行的意义。
第二,2021年6月30日,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燕窝事件”做出终局裁决,确认茗挚燕窝品牌方广州融昱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昱公司”)故意误导辛选做出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融昱公司向辛选旗下江苏沭阳和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并赔偿相关损失。裁定“燕窝事件”退赔货款中的3035.5459万元由融昱公司承担。
旧文回顾:“燕窝事件”反转:终局裁决辛选遭品牌方误导,幕后黑手曾操纵水军攻击
第三,截止到2022年1月14日,辛选公司已向与此事件有关的消费者赔付共计4143.9万元。目前能够联系到的、且符合退赔条件的消费者均已获得赔付。(事实上这些赔付的大部分应由融昱公司承担)
知道了这三点之后,再回头来看河南消费者协会的动作,就显得那么诡异而不合时宜,有点耍花架子、哗众取宠的味道。
三问河南消协:怎么正确维权,才能真正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一问:为两年前发生、相关部门已处理、涉案公司已赔付完毕的旧案提起法律诉讼,真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
梳理一下事件发生的时间线:
2020年10月,网上爆出“燕窝事件”,
11月27日,辛选公司公布赔付方案,召回所有涉案产品,并对消费者假一赔三,
12月23日,市场监管部门查明,两次直播成功交易47474盒,实际销售金额约为1251.3万元。
在此段时间里,辛选公司向相关消费者进行了先行赔付,至此,此事告一段落。
在事件处理完毕一年多以后,2022年1月,河南消协突然发布消息,称已在郑州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向快手、辛巴等六被告索赔近八千万元。
我就不明白了,翻这个旧案是为了什么,有什么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从该案的诉求来看,要求假一赔三?辛选已赔付完毕,而且赔付窗口不关闭,任何购买了涉案产品的消费者至今仍然能获得赔付;
要求快手、辛选、融昱公司承担责任?除了融昱公司已跑路注销之外,其余被告该赔、该改的已经完成;
要求快手关闭辛巴账号?快手已经根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辛巴及相关账号进行了处理,再翻旧账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一事不二罚”是我国的执法原则,相关部门已经处理完毕的,除非证明该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明显错误,并经过相关程序之后,才会加重处罚。燕窝事件明显不属于此情况。)
那,提起这个诉讼的目的是啥呢,只是为了博得一些闲人的喝彩么?
第二问:保护消费者权益,能否一视同仁
在我关注到的直播电商损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燕窝事件”也许是影响最大的,但肯定不是唯一的。
2022年1月,河南消协在发布会上表示:“辛巴直播带货即食燕窝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为河南省第一例由消费者协会组织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国内规范直播带货行为,治理电商直播新业态,尝试解决“网红直播带货销售模式”法律问题的典型案件。
对河南消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姿态,我是十分赞成、万分拥护的。作为商业销售的新兴渠道,直播电商发展太快,在此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受到严格监管十分必要。
但是,这种保护消费者的举措,不能“顾头不顾腚,见叶不见林”。
抓住一个典型狠打,甚至连他处理完毕都不放过;却放过了更多信口开河、制假售假的恶劣卖家。
单我记得的例子,就有某明星直播卖酒、说自己灌醉茅台老总拿到最低价,结果被茅台公开否认(这是价格欺诈吧);还有主播说自己的酒喝了可以防辐射,连原子弹爆炸都不怕……
这些明目张胆欺诈消费者(当然也包括河南消费者)的主播得不到应有惩罚,却抓着一个已经处理完毕的典型不放,这很难说是真心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三问:如果诉讼成功,八千万赔款怎么来、怎么花?
前面咱们已经提到,凡是能联系到的消费者,辛选公司已经进行了假一赔三的先行赔付,共计赔付4144万元。
河南消协又提起诉讼,再次要求快手、辛选等被告赔付近八千万。
第一,在这里普及一下法律常识,总共索赔八千万,这八千万不见得得到法院支持,需要原告河南消协提供足够证据,例如购物发票、电子订单等,有多少订单金额就支持多少。
但从媒体报道看,消协的索赔金额是根据媒体报道的销量得出的,并未有更详细的购物记录。
第二,索赔金额需要在六被告之间、根据责任分担原则,由法官裁定承担比例。
比如在广州仲裁委对此事的裁决中,共计四千余万的赔付款,3035.5459万元由融昱公司承担。这正体现了融昱公司在此事件中的主要责任。
事实上,现在的所有4144万元赔付,都是由辛选公司先行承担的,那这些钱怎么先行扣除,甚至是否要对融昱公司的责任人进行追缴,都是个复杂的法律执行问题。
第三,如果此案诉讼成功,那八千万该怎么处理,又是个棘手的问题。
事实上,所有能联系到的消费者,辛选公司已经先行赔付4144万元,再来个八千万,再给这些用户赔一遍,还是由河南消协代表全国消费者“笑纳”?
律师说法:罔顾案件进展引导舆论,对消费者保护不是好事
对于此事的进展,有些法律人士也一直从自己的角度对其保持关注,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王维维律师表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固然天经地义,但是罔顾案件进展,一味扯着公益诉讼的概念引导舆论,恐怕无论是对此案受害者本身,还是对于消费公益诉讼未来在国内的发展,都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印度的一位法官指出,“带有法院可以为一部分、或者社会全体产生有效救济预期的诉讼,才是公益诉讼,因此,那种意图为人们好奇心的满足而提起的诉讼,不能被看作是公益诉讼。”
希望河南消协也能真正明白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