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以来,河南多家村镇银行被曝无法取款。两个月过去了,此事尚未得到解决,而那些前往郑州维权的储户却惊讶地发现,他们的健康码竟然变红了?!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不但钱没取到,自己又将面临多日的隔离。然而,这事对储户们而言是真的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还是有谁在背后滥用职权、为非作歹呢?不少媒体对此发表了评论。
据媒体报道,6月13日当天,多名在河南几家村镇银行存款的储户在网络上反映,他们来自低风险地区,但到郑州后健康码被赋红,随即便被工作人员带往了相关隔离点。而更离奇的是,有储户反映他们近期没有到过河南,只是因为通过图片扫了显示地址为“郑州车站西南出口”的场所码,健康码就突然变红了,而同一住宅内的家人扫码后却仍为绿码。
以相关法律法规来看,河南省2021年8月发布的《河南省健康码赋码规则(第二版)》显示,可以赋予红码的对象仅包括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境外入境以及高风险地区驻留人员等。但近期未到过河南的村镇银行储户,并不符合赋红码规则。
此外,河南郑州多个在建楼盘的业主也反映,最近遭遇了健康码莫名变红的情况。有媒体综合他们反映的信息后发现其共同点:他们大多和河南村镇银行有所关联。
结合以上报导所给出的信息,逻辑其实挺明了的,只不过在官方尚未明确给出答复之前,谁也不能妄下结论。然而就其中所牵扯出的关于隐私、数据、个人信息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我们需要特别关注。
首先,健康码是人们为了自己和公众健康而让渡权利的结果,不仅关乎每个人的人身权利,也关乎政府公信力。坚决防止滥用才能让健康码在健康的防疫环境中发挥功效,更不要说成为压制社会矛盾的手段了。政府和人民之间本就是治理和被治理的关系,公信力因此诞生,社会因此运转,所以我们才被称为群体而非个体,但若要将所有个体凝聚在一起就需要足够公平、公正的治理手段,而在治理、权力层面若出现滥用职权的行为,这会给群众带来多大的影响!
随意“赋红码”既会损害抗疫大局,也会对相关人员的自由流动,甚至人身权利造成损害。在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在国家多次强调务必得建设法治社会的情况下,还会出现这种现象,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红码人员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能进商场、不能进餐馆,随意给健康人员“赋红码”就意味着剥夺他们这些正常生活的权利。换句话说,“赋红码”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软禁”,客观上会严重影响人们的人身自由和流动性,而这种莫名其妙、无缘无故的赋红行为更像是“冤假错案”,即为了某个目的而将人屈打成招,控制、隔离在外。
所以才说,随意“赋红码”偏离了疫情防控的初衷,甚至成为了一些权力主体出于利益需要而妄加利用的工具,这是政府务必得提高重视的!
再从细节上来看,储户健康码变红,但随行的非客户人员仍为绿码,说明什么?说明此次“赋红码”是一项很精准的操作,这种“精准性”关系到个人信息的泄露,包括银行里个人信息被随意使用等问题,这让群众何来安全感?
说到银行泄露个人信息,早在2016年,银监会针对个人客户信息泄露风险隐患便曾专门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信息泄露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个人信息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岗位制约和机制监督缺失,未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完善内控制度建设。甚至有银行“内鬼”出售客户信息非法牟利。通知称,部分银行未能建立良好合规文化,客户信息保护意识淡薄,对员工日常行为疏于管理。
在《个保法》和《数安法》出台后,多少银行因客户个人信息的泄露、数据非法治理等问题而被处罚,在这样的趋势下,还能出现这样的“精准关联”,真可谓是顶风作案。
因此,就地方政府部门可能做出的这些违法行为,其对个人信息及数据的处理已经超出了疫情防控的目的,公众有权利获知是谁决定将这为疫情防控而收集的个人信息及数据泄露出去的?是谁将本不应该被赋红码的个人信息、数据提供给有权赋红码的机构的?又是谁负责具体执行、操作这些违法、违规事项的?当地政府有义务给公众一个明确具体的交待,并应当对相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68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不履行本法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而根据《个人信息保护》第七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方面,2020年12月4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的通知》中明确规定,要加强防疫健康码数据规范使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个人隐私。
《个人信息保护法》为数字社会治理的基本法,但健康码的应用超出普通社会治理的范畴,是基于国家安全。所以还是那句话,群众作为被治理的对象,其在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的保护一定是重中之重,群众的个人信息若可被治理层随意更改和变动,那谁还能安居乐业?对个人信息所带来的影响一定是最让人焦急的,所以治理层所给出的交代才显得那么重要!
再看数据安全方面,河南省灵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今年4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健康码赋码转码工作的公告》提到,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于3月15日印发《关于印发入豫返豫日进人员数据汇聚治理应用办法的通知》,赋码数据来源共九大渠道,汇聚了目的地为河南的机票、火车票购票信息,从省内各高速路口入豫汽车信息,来豫跨省长途汽车乘客信息,手机漫入河南信息,区域协查信息,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酒店入住信息,社区报备信息,核酸检测结果信息。
以灵宝市为例,赋码人员数据由乡镇(管委会)提供,主要包含自查数据、卡点统计数据、公安指令数据、疫情防控指挥部数据核查专班下发数据,覆盖隔离人员、居家管控人员、密接、次密接人员,以上人员汇聚至《地市风险人员名单》,报至市卫健委疾控科,汇总后统一报上级赋码。
在如此庞大的数据下若无绝对公平、公正的收集和应用,其所带来的风险可想而知!要知道的是,罔顾数据基础随意对一些群众 “赋红码”,在大数据时代下会被纳入整个数据库,从而对数据库的真实性、准确性会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最简单的道理,没有准确的数据支持,各种疫情防控措施的精准性会大打折扣,同时增加巨大的社会成本。
而连日来,多家媒体联系了河南省卫健委、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河南省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原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郑州市大数据管理局等多家政府部门,对有关问题仍旧没有得到明确且统一的答复。
根据我国《数据安全法》第50条的规定,履行数据安全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而该法所称数据是指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数据处理,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数据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处于有效保护和合法利用的状态,以及具备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环球时报发文表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健康码的作用举足轻重,必须维护其科学性和严肃性,绝不能让一些局部的基层纠纷或者“技术错误”,影响公信心和抗疫大局。郑州方面在这一问题上尤其需要谨慎、严密的查证,这个过程应尽量加快。如果是技术问题导致的,要拿出有说服力的完整证据链;如果这个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操作,则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人民日报海外版旗下微信公号“侠客岛”发文指出,中国能取得疫情防控的巨大成果,基础是高效精准的科学手段和对政策规则的普遍遵守。健康码称得上疫情防控的信息基础设施,一些人基于自己的治理“小目标”,耍小聪明出昏招,不仅于事无补,更会失信于民。疫情防控措施被随意用于“社会治理”或“维稳”目的,不管是哪个部门、哪些人授意干的,都应被严肃追究责任。
半月谈指出,健康码是疫情防控系统的重要一环,是每个人为了自己和公众健康而让渡权利的结果,其存在目的只能是疫情防控,这是全社会的共识。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没有权力突破健康码为公众健康而存在的角色设定,把健康码另做他用。
给讨说法的储户赋红码,突破了公众对健康码适用范围的共识,激起了人们的强烈不满与深深担忧。这种做法,一方面消解了健康码的本真功能,一方面也扰乱了疫情防控大局。我们不禁要追问,这一做法是经过了什么样的流程?又是由谁来决策使用的?相关地方应该查清楚来龙去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文章来源: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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