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工作的初中好友近日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做了登记,她写了一段话:
在有限的生命里没有活成一道光,但希望有一天能成为他人生命里的曙光,温暖下一个需要的人,忠于生命,忠于自己的选择,感恩父母,感恩所有的遇见!
父亲去世前要捐献给地区医院,长兄去办了,但地区医院说无先例,无法处理。十五年后我将父母骨灰撒在崆峒山上,没有带回四川,没有带回重庆,没有带回嘉陵江畔,而是将TA们留在了大西北。
长兄生前也有捐献意愿,但我做不了主,侄女在,长兄的若干高中同学在,诸位哥哥做主火化,三年后侄女将她父亲骨灰下葬了。
见到初中姐们的这事儿,想起父兄前尘往事,也去登记。看到提示页上有句,请将捐献意愿告知家人,获得家人的理解和支持,犹豫了一下,还是跟媳妇说了。
scz: 我准备登记这个,你没意见吧?
issy: 好吧
scz: 本想去世后让cby把我骨灰撒掉,但我觉得她不一定能忠实地执行之。器官捐赠可能更可行,省得她多事。
scz: 你要是有意见,我就暂不登记
issy: 不想你捐献,但尊重你意见,相信cby
scz: 我也不是特别强烈意愿,这事肯定还是随家人意愿多些,你既然不想,那我还是先别登记了。说不定你走在我前面,到时候再说
issy: [流泪],不说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