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科研介乎基础研究与工程建设之间,是连接基础研究、学术研究与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从这个角度上讲,检察科研工作以支撑检察业务为主要目标,是典型的应用型科研。因此,准确理解检察科研工作的定位,深入探讨检察科研的成果范式,对做好检察科研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检察科研工作的定位和目标
检察科研以技术为基本面,这里的技术并不局限于刑事技术,还涵括了以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为主要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拓宽和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的发展,检察科研工作的覆盖面也日益丰富。笔者认为,检察科研需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或者目标而展开:
一是研究解决检察工作中急需解决的专门性问题。专门性问题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在诉讼中办案人员无法认定的非常识性事实问题,需要借助鉴定人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以其专门知识进行鉴别,为定罪量刑或作出其他处理提供专业判断依据。此类问题更多地表现为跨领域、跨学科,往往需要通过学科交叉及技术攻关解决专门性问题从而有效辅助办案。
随着检察业务的日益发展和科研工作的进一步深化,通过技术手段解决某项专门性问题的需求日益凸显,成为当前数字检察工作面临的重要命题。
二是研究解决现有工程项目中急需的技术路线验证或者相关接续研究。以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为例,现有工程项目中的基础性问题逐渐凸显。例如,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各个系统呈现分离式运维现况,如何更好地建立数据协同机制,实现统一运维管理,这并非当然的成熟技术,有必要通过科研渠道予以支持。同时,现有工程项目中遇到的验证性问题同样需要研究解决,在已有工程项目建设上沉淀的技术应用方法,还可以进一步对其进行验证研究从而检验成果的有效性。
除此之外,对现有项目的接续研究或者外延需求,也需要在工程建设的基础上边应用边创新。例如,针对已运行的12309平台某些功能进行深化,可以通过科研课题来确定具体深化目标进而实现创新;针对汇总收集到的各类举报线索信息,通过自然语义方面的研究实现智能分类、汇聚和研判,这既是当前人工智能领域的研究难点,也是业务工作中的痛点。此类研究能很好地契合法治信息化进程中的实际需求,具备较强的科研价值。
三是适应检察工作发展方向,鼓励和扶持前沿技术在检察工作中落地应用。检察工作与社会发展、国家治理息息相关,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新技术运用,要么以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形式出现在检察办案中,要么以“建设项目”的形式出现在检务工程建设领域。因此,检察科研须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不断鼓励和扶持人工智能、5G、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前沿技术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研究。应当树立“场景驱动”理念,推动以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为依托的应用场景建设。必要时,组织实施具有较强示范作用的应用场景落地,大力提倡前沿技术在检察工作中落地应用,扎根实践,强化科技引领,全面提升检察科研工作的研究水平和质效。
检察科研的承载途径
检察科研成果的主要范式
来源:正义网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 赵宪伟
北京航天情报与信息研究所 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