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
专业职称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党委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2022年度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等网络安全工程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试行)〉和〈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网办发〔2022〕18号),参加初、中级职称考试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规定申报年限内(从报考年度向前起算)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
(二)申报初级职称(助理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三)申报中级职称(工程师)考试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5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网络安全工程技术工作满7年。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参加职称考试。
报名条件中,凡涉及申报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三、专业设置、考试科目、考试形式和题型
1.专业设置: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
2.考试科目:《网络安全工程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考试满分100分。
3.考试形式和题型:全省统一出题、统一时间上机考试。试题全部为客观题。
四、知识大纲
为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知识大纲相关内容已在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dwxb.yxlearning.com/)发布。考试没有题库,不指定用书,不举办相关培训。
五、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11月5日9:00至11月15日16:00。
2.缴费时间:11月14日9:00至11月17日16:00。具体时间以平台发布为准。
3.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暂定12月3日10:00—12:00,考试地点暂定济南市。具体考试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有关部门要求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平台发布的通知公告,并保持报名手机号通讯畅通。
六、报名方法及流程
(一)单位初审
1.由考生所在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并负责对本单位报名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初审,须对申请人所填报《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见附件)的信息逐一核实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所在单位在《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单位初审意见”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工作单位初审通过后,由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并在《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内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初审材料包括:(1)《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2.考生报名时填写的申报单位、印章等信息要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单位名称一致,不能用简称或者俗称。
(二)考生网上注册及报名
各单位初审后考生登录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sdwxb.yxlearning.com/),按照网站要求进行个人注册和报名,同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材料包括:1.《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2.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学位证明材料;3.身份证件;4.继续教育证明材料;5.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6.年度考核证明(无年度考核的不需要提供);7.申请人认为需补充的其它辅证材料。
(三)复审
省委网信办对考生网上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如上传材料不规范,将通知本人尽快修改完善。
(四)继续教育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和推行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167号)规定,自2022年起,职称考试和申报评审应提供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出具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系统以短信、邮件等形式通知符合考试条件的人员,考生注册时须认真核实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信息,保持通讯设备通畅,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费用
根据《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考试费用60元。由考生自行缴纳,考试机构负责收取。
七、合格确认及证书颁发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考试合格者,即取得相应级别的职称。职称证书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网信办联合颁发,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1—51773215
附件: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考试登记表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1月4日
关于报送2022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
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党委网信办、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等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须符合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三)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正高级工程师,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各市委托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的,须提交由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四)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一)2022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试行)〉和〈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鲁网办发〔2022〕18号)执行。
(二)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四)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专业)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五)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网络安全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六)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和事业单位“双肩挑”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各类人才,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和路径
评审材料申报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复核呈报的程序进行。申报材料经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后,由呈报部门报至省委网信办审核。
(一)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登录方式1.http://117.73.253.239:9000/rsrc;登录方式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服务大厅—系统快捷入口—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注册个人账户,依次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报工作单位审核。
(二)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注册单位账户,依次逐级建立申报路径接收申报人员材料,并进行审核和逐级上报。
(三)呈报部门须及时向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申请申报路径,并要求下级单位依次向上申请申报路径。
四、申报要求及责任
(一)个人申报。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应按照要求,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有关信息、上传附件,对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人员应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上传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审核推荐。用人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并负责组织好推荐、网上提交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说明原因。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后,将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无异议的,组织填写“六公开”监督卡,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推荐上报。推荐2人以上的,用人单位应进行推荐排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三)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对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推荐及公示情况进行把关。审核通过的,将申报材料提交呈报部门。
(四)呈报部门复核呈报。呈报部门负责对个人申报材料的规范性进行复核,经复核合格的,统一呈报省委网信办。
(五)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负责、严格审核,对审核情况填写明确意见,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原因。申报人员应及时查看申报材料的审核情况,并接收退回材料。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补充完善材料。高评委办事机构对不规范、不完整的申报材料直接退回申报人并一次性告知修改意见,提供一次修改机会。申报人员应及时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后再次逐级报送。因申报人员未按时修改、修改不全面等个人原因影响评审结果的,后果由申报人员本人承担。
(七)报送纸质材料。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呈报部门方可统一报送有关纸质材料。呈报部门将《申报人员花名册》(系统生成)、《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系统生成,A3纸双面打印,一式5份)、《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破格申报推荐表》一并上报省委网信办。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呈报部门务必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所有网上申报材料通过“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提交至高评委,逾期将关闭系统,不再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28日至29日,逾期不再受理。邮寄的,以邮戳时间为准。
报送地点:济南市市中区经十路20637号文博写字楼211房间
联系电话:0531—51773215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属个人档案材料,评审通过后应及时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人事档案。
(二)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议方式进行,评议时间另行通知。
(三)本次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执行。
(四)各有关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申报材料的呈报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
(五)各有关单位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并从严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防止弄虚作假行为。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及国家、省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材料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得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二)加强监督检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作为廉洁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提请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经查属实的,要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环节相关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妥善处理解决;对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职称评审相关政策文件名录(部分)
2.网上申报及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3.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4.破格申报推荐表
中共山东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
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