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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权当轻松一笑。
很多网友看到过警察、检察官、法官之间的相爱相杀互评,在网络上也流传甚久。不过,这恰恰说明了刑事法律制度设计的中国特色,大家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随着改革的深化,这种相爱相杀也有了进一步升华。“铁力猫”跟各口接触都比较多,也给大家讲个笑话。
警察说:在刑事诉讼中,我们就是给法院、检察院打工,动不动就退回补充侦查,检察官心情不好,发个纠正违法通知书,法官心情不好,可能还要求警察出庭作证、接受质证。正应了那句话,法院一手遮天、检察院无法无天、公安一天不如一天。
检察官说:“两反”转隶后,检察院的权力和地位大不如以前。警察什么都敢干,法官什么都敢判。正应了那句话,公安无法无天、法院一手遮天、检察院一天不如一天。
法官说:检察院动不动就”抗诉、抗诉“,拿着14个罪名一会儿盯盯这儿、一会儿盯盯那儿。公安一如既往地强势,什么都能管。正应了那句话,公安一手遮天、检察院无法无天、法院一天不如一天。
(某外地律师)说:我看你们法院、检察院的大楼都快盖到一起了,很难不给俺一种你们不是一伙的赶脚,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天“。不过看你们吵架,还挺有意思的。
“铁力猫”说,不管怎么辣评,各家还是做到了“法在心中、天在心中”。如果不能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更好地用于为人民司法,D和人民还有更强势的制约致胜法宝,所谓“天外有天、天外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