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以下简称《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国家密码管理局研究制定了《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密码管理局令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必要性
(一)制定《办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商用密码管理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密码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商用密码检测认证技术规范、规则开展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的要求。新修订的《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商用密码产品检测、网络与信息系统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等商用密码检测活动,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机构,应当经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认定,依法取得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为有效贯彻落实上位法规定,按照商用密码依法管理要求,有必要制定《办法》,细化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措施。
(二)制定《办法》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严格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有必要制定《办法》,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条件,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提供法治保障和政策支持。
(三)制定《办法》是规范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的迫切需要。随着商用密码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应用需求的不断提升,商用密码检测需求显著增加,急需出台专门规章进一步规范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工作。《办法》根据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现实需要,对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于规范检测机构市场准入及从业行为、促进商用密码检测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思路
《办法》的制定细化《密码法》、《条例》关于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许可、从业、监管等方面要求,研究借鉴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完备、逻辑严密。主要体现了以下三方面思路:
(一)坚持依法管理。严格依据《密码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商用密码检测相关管理要求,制定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各项措施。
(二)坚持公平公正。系统设计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体系,细化明确商用密码检测活动要求,严格规范检测机构从业行为。
(三)坚持保障安全和创新发展相统一。按照既满足商用密码检测安全需要,又鼓励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创新发展、做大做强的导向,科学设置检测机构准入条件和监督管理措施。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29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总体要求。一是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商用密码产品检测机构和商用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二是明确监管体制,国家密码管理局负责全国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密码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二)资质认定条件和程序。一是明确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规范依据。二是规定资质认定的条件要求。三是规定资质认定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颁证等环节。四是规定资质变更、延续、注销等相关要求。
(三)从业规范。一是明确了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及相关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二是针对检测报告、数据和样品管理、信息报送、检测行为等方面对检测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四)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一是规定了密码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权及结果处理。二是明确了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的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三是规定了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信息公示和管理人员的责任义务。
(五)其他事项。规定了本办法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