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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推销电话……相信不少人天天都会接到。
在不法分子眼里,公民个人信息就意味着各种商机,每一条都是可以变现的资源……
前段时间,山东济南网警在工作中发现,本地多名新生儿父母曾接到“上门摄影”电话推销,疑似个人信息泄漏。
济南市公安局网安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察,确定推销电话来自山东某文化有限公司。
通过深挖犯罪线索,锁定犯罪事实,成功破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经查,山东某文化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新生儿摄影,公司法人席某倩于2021年5月联系在济南某单位工作的好友张某某、周某,意图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更多客户资源。
与席某倩达成共识后,张、周二人利用职务之便潜入单位系统,查询获取到部分孕妇和新生儿信息,并以每条5元的价格出售给席某倩。
查明真相后,专案组将上述3人以及山东某文化有限公司共同经营人张某江抓获,同时查获纸质版新生儿信息2000余条,电子版6万余条。
经梳理,席某某非法获利51万余元,张某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周某非法获利12万余元。
专案组加紧取证勘验,梳理其他曾为该公司提供各类公民个人信息的家政、月嫂、孕教等上线机构6家,席某倩转手倒卖新生儿个人信息的保险、产康等下线机构2家,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进一步扩大专案战果,形成系统性打击震慑。
以上案件中涉事单位系统监管缺位,存在安全漏洞。济南网警开展“一案双查”,根据《数据安全法》对该系统主管单位处以行政警告并责令整改,对其开发运维企业处以行政警告、罚款5万元并责令整改,对企业驻点的直接责任人崔某健处以行政警告、罚款1万元。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互联网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自觉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重点加强本单位、本行业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做好网络安全隐患问题的自查自改,切实保护网络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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