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订阅《中国信息安全》
邮发代号 2-786
征订热线:010-82341063
近年来,网络暴力事件频发。在今年的两会上,有不少代表委员的声音围绕网暴治理的话题。
她建议,《反网络暴力法》在内容上应包括预防、网络暴力信息的处理、监督管理、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法律责任等章节。网暴的法律定义中,受害主体应不限于个人,可定义为通过网络对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集中发布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歪曲事实,以及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形象声誉的道德绑架、贬低歧视、恶意揣测等不良信息的行为,或不以特定对象为目标实施的制造散布谣言、宣泄极端情绪、挑起社会对立的行为,以及明知是上述信息而转发、散布的行为。
鉴于网络暴力问题频发,与社交媒体平台上热搜话题设置不当、内容把控不严、过度商业化热搜词条等原因有着密切关系。贾海洋建议,应加大社交媒体平台热搜整治力度。一是加强热搜干预与调控措施;二是建立共享黑名单制度;三是下架“未成年人模式”中的热搜功能。同时,建立统一的网暴分级分类处置机制。
她认为,首先要明确谁来管理,明确牵头执法部门,避免“九龙治水”。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责任,也必须明确发布信息的个人、企业、发布渠道的主体责任。同时,应加快制定完善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确保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要弘扬正能量、抵御负能量,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风清气正是广大网民的共同期待。
她认为,惩治和预防网络暴力行为,需要依靠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首先,我国刑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惩治网络暴力作出了明确了规定,为受害人提供有效法律救济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次,对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需要不断压实合规监管责任,强化实名认证政策的落实,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网络暴力行为的识别和判定,及时干预处置网暴行为,从严处罚网暴账户。最后,网信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为受害者及时提供有效法律救济,进一步加强网络空间的人格权益保护。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不是降低道德标准的地方,对于网暴者应予以相应处罚。她建议,加强对网暴者使用终端和信息溯源,在出台对网暴行为罪责追诉和惩罚规定基础上,加强事后、社会、刑事等不同处置措施。敦促互联网平台公司完善对自媒体的资金支持制度,将信息内容质量考量融入自媒体利益奖励机制,改变单一视流量予以奖励措施。平台应对网暴者因网暴带来流量附带广告获得打赏等行为责任作出进一步规定。
她表示,网络诽谤,特别是针对女性“造黄谣”等行为,是有些人将揣测臆想的内容通过网络进行宣泄,这种行为破坏了网络环境,是一种负能量的传递。网络的言论自由要依法依规,不能无法无天。现在国家在对网络暴力、网络诽谤依法严厉打击,网络空间治理非常有必要,但是更重要的是立法保障,检察机关也要加强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助力营造清朗、安全的网络环境。
张巧良建议,加强网络监管和打击力度,网络监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测巡查,运用多种搜索引擎深度检索网络信息,提高主动发现不良内容的能力,重点对带有人身攻击、影响社会稳定的不良信息及时封堵、删除,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对偷拍、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为一名律师,她长期关注网络暴力,在此次提案中,齐秀敏对网信管理部门及法院检察院提出多项建议。她认为要加强网络执法机构人员配备,让专门的机构治理网络暴力,培养更高质量的网络安全人才作为执法人员,并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处理网络暴力问题的水平和专业素养。
他建议,持续推进立法、定规,对违规者要丰富惩戒手段、加大惩罚力度;对在网络空间受到侵害的无辜群众要加大保护力度、降低维权门槛;提高对网络平台、大V、机构等通过网络内容生态获益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要求,对煽动对立、蓄意造假、网络暴力等造成广泛、恶劣影响的事件,要多部门联动调查惩处。
他认为,社交媒体平台有着良好的技术优势,应当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把网络暴力遏制在‘最初一公里’。建议一方面要不断修订完善榜单生成机制,避免对榜单的不当干预;另一方面,也要承担起主体责任,对榜单进行必要的干预,确保其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她认为,对于网络暴力,做到事后的严厉打击确实重要。但不能只是事后打击,还要防患于未然,建立网络空间的良好秩序,通过日常的榜单监督管理机制,把‘积极健康、向上向善’要求落在实处。
(来源:检察日报、最高检、法治日报等)
《中国信息安全》杂志倾力推荐
“企业成长计划”
点击下图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