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社会,以大模型、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正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掀起了新一轮数字智能化浪潮。人工智能具有渗透面广、更新速度快、带动性强、影响深刻等特点,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但人工智能具有“双刃剑”效应,裹挟了许多具有新特点的意识形态风险,必须“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促进人工智能“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人工智能作为一种前沿科学技术,承载着生产力功能。它的强大功能使人类对其依赖进一步加深,存在着异化为一种影响人、控制人、操纵人的无形力量的可能,被赋予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西方国家作为人工智能领先的市场化主体,掌握着人工智能的内容政策和算法规则,使人工智能具有资本主义政治倾向和价值取向,能够通过相关数据生成定制化的内容和信息,向受众灌输“西方中心论”的意识形态,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接受西方价值观念,在价值塑造上表现出鲜明的政治倾向。西方国家的人工智能存在数据霸权属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工智能的数据分析是建立在现有数据基础之上的,西方国家通过“云法案”,赋权政府掌控本国企业在境外采集和存储的数据,借此对他国数据实行“长臂管辖”,仅允许“一家独大”,企图支配、操控他国数据。另一方面,科技全球化背景下,西方国家凭借科学技术主导地位推行科技霸权主义,借助技术手段为意识形态渗透和扩张提供便利,拉大了发达国家和落后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将现实领域的霸权延伸到数字空间。在进行对外交流时,容易出现技术强国制约技术弱国的现象,呈现出明显的科技政治化倾向。人工智能的文化软实力属性。西方国家的人工智能文化软实力属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西方国家的人工智能算法生成内容掩饰了深层的文化霸权,从客观上起着粉饰西方国家霸权行径的作用。当这一技术被不良使用或滥用时,会催生出大量虚假信息,扰乱大众视线,降低大众的信息判断力。二是西方国家人工智能的算法模型蕴含了天然的政治倾向和政治偏见,它的政治立场、价值取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根本对立的。如今,随着技术进步,人工智能的智能化程度较高,能够根据使用者的输入习惯,推算出其政治观点、价值取向及行为特征,进而分析、引导使用者的价值取向。人工智能技术以更加隐秘的方式体现国家意志力,成为再现国家权力的技术“镜像”,对现实世界具有反作用,对主流意识形态带来新的挑战。人工智能诱发主流意识形态引领力弱化风险。人工智能技术运行机制深蕴资本逻辑,在资本的操纵下,人工智能通过设定与资本逻辑相符合的算法规则、价值判断,对用户进行特定“信息投喂”,大量主流意识形态信息在资本逻辑的“挑拣”中被隐蔽,不断解构社会个体已形成的认知和价值。加之人工智能存在算法黑箱、数据偏见等弊病,只生成内容,无法辨别内容本身的真假,而虚假信息往往因为博人眼球、迎合用户被推送至信息前沿,使信息场域真假难辨,进而导致主流意识形态的引领难度加大。此外,人工智能语言模型生成的话语信息具有拟人化风格,大量错误思潮在人机对话过程中得到广泛而隐秘的传播和渗透。人们在拟人化风格的“迷惑”下,极容易陷入西方的“话语陷阱”,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力面临弱化风险。人工智能诱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消解风险。人工智能的话语生产是一种“从有到有”的生产过程,缺乏创造性和批判性,并未充分发挥“现实的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难以创造出富有想象力和创新性的内容。同时,人工智能具有个性话语生产、多元话语选择、精准信息推荐等功能,致使大量所谓多元化、趣味性的话语冲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性、政治性强的权威话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造成极大冲击。人工智能诱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失范风险。人工智能受资本逻辑和算法逻辑的操控,容易使人们陷入对人工智能的依赖,造成“信息茧房”。当人们长期禁锢在“信息茧房”中,会固化人的思维和意识,加剧人们对某一事物的认知和价值偏见,使人异化成“单向度的人”。在“信息茧房”作用下,人们会依照个人的喜好选择和过滤信息,只对自己偏好的信息感兴趣,排斥自己不感兴趣的信息,使各种不良社会思潮以更加隐匿、复杂的方式传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产生强烈的冲击。人工智能技术所诱发的意识形态风险已经成为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不可回避的新课题。因此,要加强人工智能发展的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维护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引和行动指南,才能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规避人工智能的意识形态风险,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增强马克思主义在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话语权和主导权。要鲜明地反对和批判错误思想,运用马克思主义剖析人工智能蕴含的资本逻辑和算法逻辑,揭开人工智能的“神秘面纱”。通过将马克思主义话语置于人工智能话语体系之中,创新马克思主义话语表达,使人们在接触人工智能时不自觉地接触马克思主义话语,减少马克思主义与公众的距离感,不断增强马克思主义的吸引力、影响力,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话语权。要站稳中国立场,讲好中国故事,做到因时而动、因势而新。通过挖掘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故事以及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故事,分析比较“两种社会制度”“两种意识形态”的不同,凸显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积极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中国本土5G技术、区块链技术等相结合,传播中国声音,使中国故事既具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第二,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面对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我们要抓住机遇、实现新突破,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社会思潮。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的价值观导向作用,提高公众的理性判断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风险。要充分利用人工智能,通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植入相关数据库,确保人工智能产出的内容彰显党的意志和主张。要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性强、本领过硬的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充分发挥其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头羊”作用。要结合网络热点难点,提高相关人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同时,相关人员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人工智能前沿理论和技术的学习,成为信息生产、传播和接收的“把关人”,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第三,要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动人工智能法治化和道德化发展。面对人工智能领域的意识形态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和应用的法律制度及伦理规范,维护我国意识形态安全。要加强人工智能的立法工作,健全、完善人工智能风险防范、治理专门法规,推动相关法规落实到位,形成以“硬法”为主、“软法”为辅,“软”“硬”结合的人工智能意识形态风险监管机制,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人工智能的目的在于满足人的生产生活需求,是一种技术性工具。但是,如果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它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控制”和“驾驭”人的思想行为,使“物”挟持了“人”。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技发展观念,绝不能让技术凌驾于伦理之上,要以“现实的人”为尺度,提高个体的数字素养和技能,使个体有意识、有能力应对其中存在的价值偏见和风险,推动人工智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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