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4日开始,一个叫做沙白的上海年轻女子刷屏。
据称,她曾是托福行业最好的老师,年入百万,掌握四种语言,曾环球旅行。
因为身患红斑狼疮,恶化后肾脏衰竭,无法忍受肾衰后的每周三次透析,因此决定去瑞士“安乐死”。
事情爆出后,引发网上的巨大争议。
支持者认为,一个美女,这么洒脱,“这是一场生命的教育”;
反对者认为,得了红斑狼疮之后还不遵医嘱,把任性、肆意妄为美化为“自由”、“洒脱”,从而导致了严重的后果,她的事情完全没有任何可借鉴之处。
同时,黑奇士(id hqssima)也从网上搜索得知:沙白参加的“瑞士死亡旅行”是收费项目,需要60-70万人民币的巨额费用。
首先,我需要声明,我针对的并非沙白个人,而是她临终及逝世后,网上这种“美化自杀”的倾向。
历史上曾有人以赞美自杀去作恶
就我的认知,在人类历史上,只有两类组织,曾经以赞美自杀去作恶。
第一类,就是日本军国主义,他们以“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樱花之壮美”为号召,鼓动无知青年去参加神风敢死队,给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们带来巨大伤害。
第二类,就是某些邪教,他们宣称天堂如何美丽,有金银财宝,有不尽的美女,死亡之后就可以享受如何如何。现实中,他们鼓动教徒进行恶性仇杀。比如日本的奥姆真理教,美国的太阳圣殿教,等等。
沙白事件之后,有人开始赞美自杀
结果呢,沙白自杀之前和之后,你看网络上的媒体报道:
安然去世、死的洒脱、让人动容?写这些题目的,你自己怎么不去“死的洒脱,死的让人动容”呢?
生命的教育,她教育啥了?
得了病别听医生的,想怎么浪怎么浪,想怎么疯就怎么疯,只要有钱,最后去瑞士安乐死就可以解除痛苦,是这意思吗?
今早逛微博,发现罗维明医生跟我的观点类似,转发如下:
我也奇怪,如果瑞士的安乐死有严格的流程,像沙白这种完全可以通过合理医疗来延续几十年生命的案例,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如果这种案例能成为社会共识,那我只要串通某几个医生,给某个病人下一个绝症通知,就可以鼓动他“洒脱去死”了?比如他得了红斑狼疮,我就故意带他去晒太阳,阻止他打激素“帅哥,你打了激素会很丑,我不喜欢”,不如你去个瑞士?
《周处除三害》那种电影情节,很可能就成为现实,通过几步简单操作,就可以合法的决定某些心理脆弱的人类生死,那不是很恐怖吗?
沙白事件如果受到赞美,会给其他重病病人带来巨大压力
对于某些绝症晚期的病人,是否应该允许自杀,或允许人协助自杀,在法律、道德、社会伦理上存在巨大争议,目前只能暂时搁置,等待未来合理解决的时机。
但对于安乐死的争议,不能成为社会赞美自杀的借口。
如果从沙白事件开始,赞美自杀成为社会意识主流的话,会给其他病人带来巨大的道德困境。
比如,同样是红斑狼疮病人,需要肾透析,沙白去自杀了,你家里有个亲人也得了这个病,你怎么办?
他活着,就会拖累你,你要分心去照顾他,所以推荐他看沙白的文章,希望他自己知趣一点,“活得洒脱一点”,自己去自杀?
如果他就是“不洒脱”,就是死赖着不死,就是求生欲望很强,咋办?
对于他来说,如果遵照医嘱,我明明可以再活二三十年没问题啊,我不怕没尊严,我就想活着……
但你们都想我去死?
关于临终病人,多说几句
有人曾这么反驳:你自己家没病人,你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么说吧,我今年45岁,我的父母长辈都已不在人世。
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有三位癌症(我奶奶72岁得食道癌,手术后高寿86逝世),一位中风瘫痪,需要下胃管。
我深深的知道有些重病病人,临终前十分痛苦。但是,对于我来说,他们就算在床上躺着,哪怕不会说话,眼珠不会动,他们躺着,我就有家。他们没了,我就没家了。(写到这,我不知道沙白的父母怎么想。如果我的闺女这么肆无忌惮的作死,就当我白养了这个****,我的教育真失败。)
人类的医疗在进步。二三十年的不治之症,现在已经有了不少可行、有效的疗法。
以美国总统卡特为例,两年多以前,已经宣布进入了“放弃治疗,临终关怀”阶段。但直到现在,他还在世。
以美国的医疗水平,尚且会有卡特这种医生判断生死不准的情况,安乐死的前提条件之一,“必须是现有医疗条件无法治愈,生存期不足6个月”,在实际上就不成立了。
那对于中风瘫痪病人、渐冻症患者,现在那些选择了安乐死的人,怎么知道他们的选择就是正确的?
除生死之外,人生无大事。尊重生命,不赞美自杀。